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市委派出5个巡察组从9月1日至11月10日开展六届合作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巡察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向巡察组反映相关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佐盖多玛乡、伊合昂街道、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水务热力公司、佐盖曼玛镇及坚木克尔街道所辖的村社。
二、受理信访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合作市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站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有关个人诉求、涉诉涉法等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受理信访时间及方式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各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为:受理时限为9月1日至11月10日,为期2个月。受理来电、来访时间8:30-18:00。
特此公告
中共合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