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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2-01 09:45:07   作者: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度合作市农业农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公开了承办的8项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公开了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在甘肃诚信网将2022年度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案件3起、行政许可8件予以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无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办理的予以公开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严格按照程序在相关平台进行了公示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对政府信息平台定期进行维护、更新。

(五)监督保障。由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梳理、汇总、审核、录入、公示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0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公开事项的信息还需进一步严谨,政策解读不够规范。三是信息公布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未及时公开。四是公开的信息平台比较分散。针对上述问题,2022年要对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改进,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力度,细化、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提升信息公开的有效性、规范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三是进一步整合信息集中、统一在一个平台公布公开。同时,注重群众需求内容的收集、梳理、汇总,并及时做好群众需求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公开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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