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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2-01 18:08:55   作者: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现将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度。严格执行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日常工作当中,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规范有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是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的重要保证。根据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涉密信息,敏感信息一律不能公开,明确信息公开具体流程及内容把关工作,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经过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的保密审查才可以发布。

市工信局2022年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详见本年度报告以下表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进行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还存在信息公开的敏感性还不够,部分股室重视不够、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渠道比较单一、公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今后将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公开处理费用。

 

 

 

  
附件【合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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