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
是一面坚定信念的旗帜
是一面端身明心的镜子
更是一种催人奋进的力量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三抓三促”行动、主动创稳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以及厅党委“学思想 铸忠诚 勇争先”专项行动,强化使命担当,奋发进取,2023年4月19日起,甘肃省司法厅推出“榜样的力量”专题事迹展播,激励厅系统广大党员干警以典型为范、扎实工作,勇于担当、奋发进取,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为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系统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力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崭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近年来,甘南州合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体系,为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2019年被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评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贡献突出实施单位”,被甘南州人社局授予“甘南州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22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完善援助体系
拓展服务范围
2020年在合作市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建立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市检察院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个,在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0个,健全了法律援助网络,将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到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身边,畅通了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2019年以来,共办理援助案件412件,代写法律文书700余份,提供法律帮助680余件,解答咨询约8000人次,组织参与重大宣传活动36场次,挽回各类经济损失约910万元。
完善工作流程
提高服务效率
合作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法律援助的生命线,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法律援助工作的尺度,认真对照《法律援助法》《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从内部管理、办案程序,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出发,规范接待流程,理顺工作程序,建立了接待登记和办理指派制度,完善了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了服务质量。
创新工作方式
完善便民举措
合作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承“惠心利人、尚公扶弱、依法维权、群众满意”服务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坚持为民服务原则,出台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并在市综治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便民窗口,以方便来访群众前来咨询;二是将农民工群体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对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免于审查经济条件,采取“优先办理”“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制度;三是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筑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屏障”。扩大妇女儿童维权领域,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是做好信访工作,积极劝导群众依法、有序地反映意见,参与对信访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树立依法、守法的观念;五是对电话来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出行不便的群体,进行登记后,对需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代理申请的,将进行上门办理服务;六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机制,依法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2019年以来,共提供法律帮助68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约8000人次。
开展法治宣传
助力乡村振兴
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用心帮助解决群众法律难题,让困难群众切实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发放宣传品、现场法律咨询等多种宣传教育方式,紧紧围绕广大乡村群众密切关注的婚姻家庭、土地流转、农民工劳务纠纷、农村老年人赡养等问题,宣传《民法典》《法律援助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与农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向乡村群众宣传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开展法治体检
优化营商环境
合作市法律援助中心立足工作职能,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民营企业提高法律保护意识、风险防范能力,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向企业职工讲解《宪法》《民法典》《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律援助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同时发放宣传手册,为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强化案件自查
提高服务质量
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原则,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案一号一卷,认真审核,严格把好三个关口: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把好案件承办关。按照省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要求承办人认真细致了解案情,按时出庭参加庭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辩护词或代理词。在办理刑事援助案件过程中,援助律师能够及时阅卷、会见被告人。二是注重规范化管理,把好卷宗归档关。使用统一印制的卷宗封面,按照统一的归档目录和归档要求进行归档,做好一案一卷,案卷卷面填写规范,装订整齐。对卷宗材料不齐,要求办案人员补齐,否则不予结案和发放办案补贴。三是开展案件跟踪,把好质量监督关。重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在案件审结后及时主动地与当事人联系,跟踪监督案件落实情况,对需要继续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当事人,及时提供服务,直至权益维护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