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9 作者: 点击数: | |||||||||||||||||||||||||||||||||||||||||||||||||||||||||||||||||||||||||||||||||||||||||
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属驻合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水平,全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门、只到一窗、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和省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数字政府建设等决策部署,经充分征求意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合作市政务服务中心深化“大综窗”改革进一步提升数字政府运用能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合作市政务服务中心深化“大综窗”改革 进一步提升数字政府运用能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甘肃省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24〕61号)等精神,着力构建高效便捷、普惠共享、利企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为加快推进“大综窗”改革,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数字政府建设等各项决策部署,以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门、只到一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以推进合作市“大综窗”改革、提升数字政府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巩固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水平为基础,深化数字政府推广应用,提升审批服务质效,着力打造服务集成、审批高效、办事一流的政务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进驻 1.明确事项进驻范围。除涉密涉敏的政务服务事项外,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含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全进”的原则,推动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42个部门、企业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指南及目录内容等要素完善规范准确;政务服务事项不能在中心窗口集中统一办理的,全面推行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部门设立的、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办事大厅,作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合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中旬前。 2.明确事项进驻方式。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全进,进必授权”的原则,市级职能部门对本单位承办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采取“整建制进驻、授权单位首席代表、委托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代办”三种模式,将政务服务事项收件及初审权限委托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单位派驻窗口或综合窗口进行统一受理。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审批业务需要,充实加强后台审批力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做到快办快结。杜绝在原单位继续受理任何政务服务事项,避免事项“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和群众“多头跑路”现象。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合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中旬前。 (二)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 3.规范大厅区域布局。围绕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通过优化调整、匹配人员、合理分区等有力措施,重新优化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功能布局,规划设置中心办事服务窗口,做到精准高效办理,构建政务服务高标准形态。 (1)自主申报服务区。设置自助申报服务区,整合所有网上受(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配备查询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智能设备,设立专职帮办代办岗,配备一定数量的“网办辅导员”,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申请注册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通过“一网一端”申报业务,“一对一”开展业务指导,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平台推广应用。 (2)帮办代办区。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派驻帮办代办人员值班值守,不承办具体事项办理业务,主要负责做好办事群众咨询引导、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帮办代办服务、“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办不成事反映”“陇商通”“高效办成一件事”引导服务等特色窗口业务的集中受理和帮助办理。 (3)综合服务区。按照“整合资源、便利办事、提升效能、稳步推进”的原则,整合相关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政府购买窗口工作人员和调配已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方式,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分类设置2个无差别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多部门事项“一窗通办”;设置8个分领域无差别综合服务窗口,实现部门内部“一窗通办”;设置9个主题综合服务区,实现主题内“一窗通办”。 (4)办事材料免费复印区。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要,打造方便贴心的政务服务环境,推行免费复印服务。安排专人提供服务,熟练掌握业务办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的复印规格、份数等要求,实现免费复印窗口与业务窗口有效衔接,减少跑腿次数,节约群众办事成本。 (5)其他服务区域设置。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方便、舒适、贴心的办事环境,充分满足前来办事群众的特殊需求,配置休息区、母婴室,以及开水提供、医疗用品等功能性便民服务设施,以满足办事群众应急需求,不断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有效推动营商环境更好更优。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合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中旬前。 4.合理设置综合服务专区。按照政务服务事项业务类别、关联程度等设置综合服务专区,具体为: (1)无差别综合服务区域。集成风险可控、办理流程简单、关联性不强、年受理数量较少、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办)理和相关单位已具备全程网办的事项,采用“事进人不进”的方式,通过集中授权委托等形式,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将受理内容统一推送到部门网上办理系统,由相关部门后台业务办理人员通过统一平台完成集成办理,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有关政务服务事项由部门整理汇总、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制作成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涉及部门: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统计局、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投资与合作交流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烟草专卖局) (2)分领域无差别服务综合区域:对于政策变更频繁、业务关联性强、审批流程相对复杂的事项,由相关单位派驻人员进行办理,主要汇集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应急管理、文化旅游、文体广电、城市管理、助残扶弱等业务,推行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期办结,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涉及部门:市人社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残联) (3)企业开办综合区域。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农行合作市支行等部门和企业参与,集成市场监管、人社、税务、公章刻印、银行开户、惠企政策宣传咨询等涉企审批服务事项,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水平。 (4)项目建设综合区域。由市发展改革局、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供电公司、市水务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昆仑燃气公司等部门和企业参与,集成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整合投资项目赋码、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四个环节,合理设置综合受理窗口,推行全过程一张表单申请。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行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全程在线审批,确保项目审批材料适时共享、有效流转和各个阶段、各个环节业务无缝衔接。 (5)税务服务综合区域。由市税务局负责,集成综合办税、税费清缴、车辆购置税征收、税收返还等审批服务事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税务服务。 (6)民政服务综合区域。由市民政局负责,集成婚姻登记、社会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殡葬服务、养老服务、流浪乞讨救助、社会组织、地名服务等多项民政服务事项,开展一窗受理、集成办理。 (7)医疗保障综合区域。由市医保局负责,集成待遇审核、医保结算、参保权益、慢病办理、长期照护、社保医保费缴纳等多项医保服务事项,开展一窗受理、集成办理。 (8)公安服务综合区域。由市公安局负责,集成户政、治安、出入境、交管等服务事项,集多种服务功能为一体,满足群众身份证、居住证及驾驶证申领、换证等高频业务事项一窗办理。车驾管业务由于场地原因保持现有形式,由车管所管理,相关业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综合区域统一管理。 (9)司法服务综合区域。由市司法局负责,作为市政务服务分中心,在合作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相关业务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省属驻合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中旬前。 (三)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 5.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要求,进一步优化授权委托事项的服务流程,明确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示范文本、初审要点、专业名词、办理流程、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编制形成“一窗受理”颗粒化办事指南和业务办理手册,为综合窗口受理人员提供全方位业务知识培训、政策解读、规范办理支撑。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合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中旬前。 6.明确“统一收件”流转程序。前台综合受理窗口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事项接办手册(含事项收件清单、预审要点及材料样本等),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及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初审,收件、信息录入后,及时提交流转至相关职能部门后台审批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由后台审批人员决定是否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即办类事项,由后台审批人员快办快结,办理结果交由综合窗口统一出件;符合受理条件的承诺件,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向申请人开具受理通知书,后台审批人员负责在承诺期内完成所有审批事宜,及时将办件结果交由综合窗口统一出件或通过快递送达方式寄送给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决定不予受理的,由综合窗口人员及时退回并向申请人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原因和依据;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综合窗口人员及时开具申请材料补齐补正通知单或采取容缺受理的方式先行受理,要求其限期补齐补正相关资料。通过“一网一端”申报提交的办件,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后台审批人员直接预审、受理、审批,需要申请人送原件到现场核验或申请人自愿到线下窗口取件的,可通过综合窗口收(取)件。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合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中旬前。 7.健全“综窗受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评价管理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综合窗口受理、处理结果登记制度,切实做到政策业务“一口清”。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按责转办、提醒督办,确保各类事项按期办结,防止出现超期办件。严格实行事项办理“闭环”管理制度,事项办结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主动参与线上线下评价工作,对整个审批服务流程进行客观评价,进一步提高评价量和主动评价率。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合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中旬前。 8.提升后台审批服务效率。全面推行“全程帮办+前置辅导”服务模式,对需要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经办程序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限时办结制度。充分利用数字政府平台服务能力评估功能,加大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力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后台审批工作力量,精简审批环节,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涉企服务效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省属驻合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中旬前。 9.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管理平台,通过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实现在线查验和材料复用,加快推进常用证照电子化,普及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可通过共享方式对关联信息进行查询、核验的证照,不得要求企业和个人提供纸质证照或复印件。引导鼓励办事群众和企业走进自主申报区,积极通过“一网一端”申报办理业务,同步提供线下政务服务。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最新实施清单,在政务大厅服务专区(窗)制作摆放办事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合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中旬前。 (五)规范政务服务中心队伍建设 10.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市政务服务中心所有窗口部门应按“前台综合受理、部门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健全相关审批工作机制,改革内部审批程序,整合内部业务分工和工作流程,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综合受理平台审批责任人,确保审批有人联络、有人办事、有人监督。同时,按AB岗安排政治优、业务精、素质好的正式在编人员及时登录综合受理平台办理审批业务,指导窗口的审批业务受理,及时向综合受理窗口提供行政审批事项最新政策调整要求,建立工作联系网络,保证业务沟通流畅。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大综窗”改革标准要求,着力加强对综合受理窗口的协调、管理、监督和服务,不断强化正式职工和帮办人员的形象礼仪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强化知识储备,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要严肃工作纪律,进驻综合受理窗口的审批事项不得在原单位受理、发证。综合受理窗口各组成部门在综合受理平台的应用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对综合受理平台办件的受理、办理和办结情况进行全程实时监察,严肃查处违规审批、超时审批、相互推诿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进行约谈问责。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合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中旬前。 11.强化后台审批力量保障。除承担勘察、测绘、调查等外勤任务工作人员之外,其他参与审批管理任务的后台工作人员,原单位必须定岗明责,不断加强后台审批力量,努力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后台审批工作人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安排公务员、事业岗等正式在编人员负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合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中旬前。 12.打造专业化政务服务队伍。借鉴发达地区经验,探索建立综窗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职称评定、福利待遇与持证级别挂钩等政策激励机制,构建专业化、职业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岗前选拔、岗位培训、绩效管理、优胜劣汰等考评约束机制,促进提升业务能力,塑造窗口良好形象;定期组织开展考核考评、评先选优等活动,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大综窗”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办事效率。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驻合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中旬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大综窗”改革是国务院和省州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适应新时代政务服务发展形势的现实需要,更是推进“一网通办”、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的内在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大综窗”改革工作,认真研究政策,组建专班推进,落实改革任务,确保2024年10月底前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大综窗”改革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全市“大综窗”改革工作总体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工作推进计划,进一步明晰改革思路、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大综窗”改革综合协调、规范编制、技术指导、考核考评等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注重做好业务有序衔接、典型培育推介等工作,做到审批服务不断档、各项指标有提升、整体工作有特色、典型培树有突破,确保将“大综窗”改革打造成为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的典型样板。 (三)注重上下联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对接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系统对接、数据共享、资源挂载调用等数字政府推广应用、网上政务服务各项工作,实现上下协同、一体推进,努力推进“大综窗”改革取得实效,全面提升数字政府服务能力。 附件: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单位、企业清单 附件: 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单位、企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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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作市政务服务中心深化“大综窗”改革进一步提升数字政府运用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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